陶瓷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岗位职责
一、艺术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(一)协助院长做好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方针、政策,以及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、任务和教学规章制度。
(二)负责制订本单位教学工作计划,负责修(制)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等重要教学文件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部属教学任务,审定开课教师名单;组织应聘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试讲;监督、检查和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,及时解决问题,查处事故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秩序的稳定。
(四)负责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。
(五)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,负责有关项目的培育、申报及立项后改革研究工作。
(六)负责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,制订和实施本单位的建设计划,完成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。
(七)负责教师工作考核,做好教学人员聘任、晋升、奖惩等工作。
(八)监督指导教学科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主持有关教学工作会议,研究、检查、总结教学工作。
二 、艺术学院教学科科长岗位职责
(一)全面负责教学科的工作。
(二)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带头贯彻、执行学校、本院各项决定、决策和规章制度,遵守纪律、维护团结,扎实工作,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。
(三)负责教学运行管理
1.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和要求下达教学任务。
2.编排课表。于学期末前3周,将本院审定的课表报送教务处审核;并于放假前将通知各任课教师。
3.组织、安排好各类教学检查,监督教师严格按照《教学规范》开展教学,及时发现、处理教学中的各种问题,及时总结、推广教师教学中的好的做法。
4.协调、安排、检查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实验室的教学使用情况。
5.及时了解教学运行中发生的问题。
(四)协助院领导,做好教师管理工作
1.负责审核教师的请假及调课工作。
2.组织教师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、年度工作总结。
3.协助做好教师晋级、职称评定等考核工作,以及教师评优工作。
4.组织做好教师培训和学习。
5.配合领导做好教学事故的查处工作。
(五)协助院领导做好教研工作
1.协助、配合做好新专业的申报工作,学士学位申报、评审工作。
2.协助、配合做好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改革等教研工作。积极配合各方面解决建设中的问题。
(六)协助院领导做好实践教学工作
1.协助院领导做好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2.协助做好各项实践教学活动的计划、组织和安排。负责活动实施工作。
3.协助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协助教研室主任,组织学生做好论文(设计)的选题、开题报告,监督指导教师做好论文指导和评阅工作;做好论文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;以及论文工作中各种文件的建档、归档。
(七)指导做好各项考试工作
1.做好院部自主考试有关工作
(1)负责制定本院自主考试工作计划,经领导审定后报送教务处。
(2)检查落实自主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(3)巡查考场。监督监考教师,处理考试违纪(作弊)事件。
(4)监督教师按时、按要求批阅试卷、登录成绩、提交成绩统计表和分析表及归档试卷。
(5)指导、监督考务员做好自主考试科目、监考、考场、考试时间的组织安排工作,以及试题审查、试卷印制和保密等工作。
2.指导、监督教务员做好补考、清考等各项工作;配合教务处做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及专升本考试、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。
(八)做好学籍管理工作
1.严格做好毕业生资格、学士学位资格、专升本学籍审查工作。
2.指导、监督做好成绩管理、学籍异动审批等学籍管理。
(九)完成院领导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艺术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
(一)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学习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,及学校的管理制度;遵章守纪,团结奋斗,高标准地完成本职工作。
(二)负责学籍管理工作
1.各种考试结束后,监督教师及时登录成绩,及时收缴试卷、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分析表,审核试卷批阅、成绩登录、成绩分析情况,监督教师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的问题。
2.协助做好自主考试中学生违纪(作弊)的处理,配合教务处做好统考中学生违纪(作弊)的处理。
3.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,配合做好学生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,负责整理、移交毕业生学籍档案。
(三)负责考务管理工作
1.制定自主考试安排计划,报领导审定后执行。
2.负责各种考试试题的收集、审核、报送、保管等工作。于考试前两周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的试题收齐,审核合格后,属于全校统考的试题报送教务处,属本院自主考试的,即送制卷室制卷。
3.负责发布考试通知。根据院自主考试计划或学校考试计划,向考试学生、本院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、主考教师通知考试时间、地点和科目。
4.为缓考生办理缓考手续。严格控制缓考。
5.负责院自主考试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,以及做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、专升本、国家职业技能考试的考场工作。
(四)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、送审和上报工作。
(六)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,做好教务处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领导布置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