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德镇学院学生集体组织外出申报表》
外 出 事 由 | 外出事由 (须注明:学生专业及男女人数、外出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方式等)
经办人: 年 月 日 | |
学 院 意 见 | (须注明:根据申报意见确定拟派班级、人数及领队并做好与停课有关工作等)
院(公章)或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
组 织 单 位 意 见 |
教务处:
年 月 日 |
团委:
年 月 日 |
学工审核意见 |
签名:
年 月 日 | |
审 批 意 见 | (说明:凡出校门的,原则上都要报请校领导批准方可,一般报请审核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批。)
校领导签名:
年 月 日 | |
备 注 | 《申报表》须逐级逐项报批后方可实施外出活动,否则视违规论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 《申报表》报批后的复印件,报送学工处、团委及教务处(作为停课报告)备案。 |
填表说明:1、与教学有关的活动(外出写生、参观、实习等)由教务处审核;
2、课外活动(志愿者活动、公益活动、文体活动等)由团委审核。
学工处、团委制